第十七条 由理事会决议,保证成员责、权、利一致。
(一)经费筹措
1.资金筹措渠道主要包括争取各级政府的经费支持、捐款、赞助、联合协作申请各类课题等;
2.会费收取:交纳会费是推广联盟成员应尽的义务,本联盟按年缴费,实行分级缴费标准。收取标准为:理事长单位10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成员单位2000元/年。在缴足上述会费后,赞助费不限。
(二)经费用途
推广联盟活动经费全部用于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以及日常管理等有关开支;由理事会委托秘书处依托单位,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三)运营模式
1.科学发展,统筹协调
按照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要求,结合区域农业特点,发挥各盟员单位的专长,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2.精诚合作,资源共享
各盟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调动主动性、积极性,精诚合作,整合各盟员单位之间的教师、基地、成果等资源,搭建共享平台。
3.模式创新,协同融合
各盟员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体制改革、机制创新,通过协同服务,实现校际之间、区域之间科技推广力量的有机融合,探索构建以大学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